昨天,广州市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四十三次会议。会议由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张桂芳主持。会议审议了《广州市水务管理条例(草案二次审议稿)》、《广州市绿化条例(草案二次审议稿)》、《广州市建筑废弃物处置管理条例(草案)》;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开展禁毒工作情况的报告、市政府关于广州市2011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、市政府关于广州市2011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收支执行情况的报告;听取和审议关于进一步完善城市管理长效机制的专题调研报告;审阅市政府关于办理广州市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代表建议、批评和意见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报告、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办理广州市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代表建议、批评和意见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报告、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广州市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代表建议、批评和意见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报告。会议还听取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的说明。
其中,《广州市建筑废弃物处置管理条例(草案)》规定,居民随意倾倒装修、装饰建筑废弃物的,将被处以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;在道路、桥梁、公共场地、城市绿地、供排水设施、水域等区域倾倒建筑废弃物的,责令限期改正,并处以10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罚款。《广州市绿化条例(草案二次审议稿)明确规定了公园建筑设施的面积比例:公园的游览、休憩、服务性、经营性等建筑面积不得超过总用地面积的5%。《广州市水务管理条例(草案二次审议稿)》新增条款规定,禁止在河道、河涌等水域进行房地产以及其它商业开发建设活动。
禁
房地产项目禁止占用水域
(记者朱小勇实习生李莹璐)《广州市水务管理条例(草案修改稿)》(以下简称《修改稿》)昨提交审议。据了解,目前广州市房地产开发占用水域的现象十分突出,导致广州现有水域面积日渐缩小,为此,《修改稿》新增条款规定,禁止在河道、河涌等水域进行房地产以及其它商业开发建设活动。
有意见认为,广州因经济建设、城市扩展占用了大量的水域,尤其是房地产开发占用水域的现象十分突出,致使广州市现有的水域面积日渐缩小,导致汛期洪水的调蓄容量日趋萎缩,有必要对河道、河涌管理范围内的建设活动进行严格控制。建设活动不得危害水域的防洪、供水、水资源保护、水力发电、灌溉等功能,特别是要禁止从事房地产等商业开发占用水域的行为。为此,《修改稿》新增了相关禁止性规定。
同时,为防止水域占补平衡原则难以落实,《修改稿》还规定:“经依法批准占用河道、河涌、湖泊、山塘、水库水域的建设项目应当遵循严格控制、保护生态、占补平衡的原则。建设项目占用水域以及兴建替代水域工程、采取功能补救措施的具体管理办法由市人民政府另行制定。”
建设单位不按规定兴建替代水域工程或者采取功能补救措施的,由水务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,可以并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。
禁
公园建筑面积禁超用地5%
(记者朱小勇实习生李莹璐)公园的服务性、经营性等建筑面积不得超过总用地面积的5%。昨日,《广州市绿化条例(草案二次审议稿)》(下称《审议稿》)提交审议。
有意见认为,绿地的渗水功能和排水设施影响土壤的渗水性和地下水循环,对植物的生长和城市的防洪排涝能力有较大的影响。因此,《审议稿》规定,绿地建设应当注重生态效应,增强绿地的渗水功能,不得硬底化,土方回填后的地形坡度、标高和密实度等应当符合设计规范要求。在地下建(构)筑物上绿化或者在建(构)物上进行立体绿化的,绿地有效覆土层必须满足植物生长的种植土层要求。
除了规定居住区绿地和单位附属绿地的绿化种植面积,应当不低于其绿地总面积的75%,《审议稿》的一大变化还在于明确规定了公园建筑设施的面积比例:公园的游览、休憩、服务性、经营性等建筑面积不得超过总用地面积的5%。
罚
居民随意倾倒装修垃圾可罚两千
(记者朱小勇实习生李莹璐)市民的装修垃圾以后不能乱丢乱放了,否则可能被罚2000元。昨日,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召开,《广州市建筑废弃物处置管理条例(草案)》(以下简称草案)提交一审。草案创设了居民家庭装修、装饰建筑废弃物处置管理制度。草案规定,居民家庭装修垃圾要求袋装收集,定点堆放;随意倾倒装修、装饰建筑废弃物的,将被处以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;在道路、桥梁、公共场地、城市绿地、供排水设施、水域等区域倾倒建筑废弃物的,责令限期改正,并处以10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罚款。
装修垃圾多成
“无主垃圾”
市法制办主任吴明场在草案说明中介绍,目前,广州市每年排放建筑废弃物约1500万立方米,而比较规范的建筑废弃物消纳场地只有2个(其中花都区1个,设计容量约600万立方米;萝岗区1个,设计容量约30万立方米),中心城区及近郊区还没有消纳场。排放量多,消纳点少,建筑废弃物的排放与消纳之间的矛盾日益突出,建筑废弃物围城压力凸显。
吴明场在说明中提到,居民装修、装饰工程排放的建筑废弃物数量比较少,排放范围广,排放多属于个人行为。因此,对装修、装饰建筑废弃物的监管难度大,法律上也缺乏对装修、装饰建筑废弃物的专门监管措施。在现实中,装修、装饰建筑废弃物经常是乱堆、乱倒,成为无人过问、无人清理的“无主垃圾”,严重危害环境卫生。
乱倒装修垃圾
最多罚2000
草案规定,实行物业管理的居住区,委托物业服务企业处置;未实行物业管理、已实行生活垃圾处置社会化服务的居住区,委托该居住区环境卫生作业服务企业处置;未实行物业管理和生活垃圾处置社会化服务的居住区,委托该居住区环境卫生管理站处置。
禁止随意倾倒装修、装饰建筑废弃物。居民家庭装修、装饰建筑废弃物应当实行袋装收集,并按照居住区物业服务企业、环境卫生作业服务企业或者环境卫生管理站指定的地点堆放。
单位和个人违反本条例处置居民家庭装修、装饰建筑废弃物的,由街道办事处或者镇人民政府责令整改;拒不改正的,由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进行处罚。据了解,单位和个人随意倾倒装修、装饰建筑废弃物的,责令立即消除污染影响,并处以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。如果不实行袋装收集,或者不在指定地点堆放装修、装饰建筑废弃物的,责令改正,并处以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;物业服务企业、环境卫生作业服务企业、环境卫生管理站雇请不具有《广州市建筑废弃物运输标识》的车辆或者不在24小时内清运装修、装饰建筑废弃物的,责令改正,并处以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。
建筑废弃物运输车辆
应统一标志
草案对运输建筑废弃物的单位进行了一些条件限制,比如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拥有与企业经营规模相适应的车辆停放场地;建筑废弃物运输车辆应当统一颜色和标志等。
建设单位、施工单位或者个人应当雇请具有《广州市建筑废弃物处置证》的运输单位和具有《广州市建筑废弃物运输车辆标识》的车辆运输建筑废弃物,并确保车辆装载后符合密闭要求、冲洗干净、符合核定的载质量标准,保持工地出入口清洁。禁止车厢未密闭、未冲洗干净或者不符合核定的载质量标准的车辆驶离工地。
草案还规定,在道路、桥梁、公共场地、城市绿地、供排水设施、水域等区域倾倒建筑废弃物的,责令限期改正,并处以10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罚款。在供排水设施、水域倾倒建筑废弃物的从重处罚。在其他非指定的场地倾倒建筑废弃物的,责令限期改正,并处以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。